【政策速递】关于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的政策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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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
一、事项名称:
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
二、事项内容:
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由总量补助和增量补助两部分组成。总量补助按照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的1%-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法人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增量补助按企业上一年度新增研发费用的10%予以补助,单个法人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设定依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20〕22号)
四、政策有效期:
长期有效
五、服务对象:
企业或经市科技局确定的新型研发机构
六、申请条件:
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办理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
(二)纳入研发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填报了《企
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的;
(三)建立了研发费用明细辅助账的。
七、办理流程:
1.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年度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由注册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
2.审核。市科技局将市税务局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数据反馈给各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其会同同级税务部门进行线下审核后,汇总拟补助的名单、拟补助经费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部分申报单位(填报了研发统计年报但未报研发加计扣除的规上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研发费用进行核定,将年度拟补助名单进行公示,确定年度补助名单;
3.兑付。市财政局根据市科技局审定结果,拨付资金。
(流程图附后)
八、申请材料:
(1)企业:
1.《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申请表》;
2.2019年度、2020年度企业自行申报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情况表。从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直接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A107012表),加盖本企业公章。(没有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模以上企业不需提供该材料);
3.2020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纳入研发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未纳入研发统计调查范围的企业不需提供该材料);
4.2019年度、2020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报表
(2)市级新型研发机构:
1.《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申请表》;
2.2019年度、2020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报表。
九、申请时间:
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十、申请方式:
线上--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局官网,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材料。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部门:
市科技局资配科
十三、咨询电话:
0791-83884241
十四、投诉电话:
0791-12345
十五、政策网址:
http://kjj.nc.gov.cn/nckjj/ncs/202007/9d188268078e4f87835cb7955226072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