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关于南昌市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社保补贴的政策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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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社保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达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标准的企业安置的残疾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给予单位缴纳部分50%的补贴
三、设定依据: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扶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实施办法》(洪残联字〔2018〕205号)
四、政策有效期:
长期
五、服务对象:
企业
六、申请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在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职工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职工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安置盲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3、企业按规定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按月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职工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七、办理流程:
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应于每年5月底前向所在县(区)残联提交上一年度补贴申请,县(区)残联对本辖区单位资格及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县区财政局审核盖章后,将审核材料交市残联复核,市残联和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下达资金。(流程图附后)
八、申请材料:
1、单位补贴申请审批表、在职职工登记表、残疾职工登记表;
2、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4、用人单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每位残疾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九、申请时间:
每年申请时间:03/01-/05/31
十、申请方式:
线下--县区残联审核后报市残联三楼(309)安置办(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869号)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部门: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科
十三、咨询电话:
0791-88556010
十四、投诉电话:
0791-12345
十五、政策网址:
http://nccl.nc.gov.cn/home/article/index/id/5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