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今起,江西这项费用下调!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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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降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更加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保障抗击疫情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减轻群众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负担,自2021年12月1日起,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单人单检每人份下调为不高于40元。同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混合核酸检测收费标准,5人混检和10人混检每人份统一下调为不高于10元。以上检测均不得另外收取试剂等其他费用。收费单位应当及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