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
已办结
咨询时间:2018年11月28日 10:32
咨询内容:在办理房产证前要办理门脾号码,但是公司所在的地段未正式命名,希望尽快解决道路命名问题。
回复内容:(1)根据《南昌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道路命名要当地乡镇提出申请,经民政局审核,由县政府审批。(2)向塘镇于今年7月底向我局报送了初步命名方案,这个方案我局地名办已审核,发现没有重名,并报市地名办进行复核。该公司所反映的“莲溪大道”在向塘镇的命名方案中为“丽溪大道”,待市地名的审核意见出来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专家论证之后,再向县政府
请示,经县政府批准后,再向社会公布。(3)县政府批准道路命名后,我局将及时通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按照县政府批复路名编制门牌号。
回复人:澄湖E线政企服务平台
回复时间:2018年11月28日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