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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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的通知》(赣府字〔2017〕9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苗木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江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一核两重”产业发展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农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以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苗木四大特色产业为重点,以“优化布局、提升品质、产业融合”为方向,以“稳存量、扩增量”为途径,大力推进良种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做优一产、拓展二产、做强三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四大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产业扶贫,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南昌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体系,促进全产业链绿色化,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以安全投入、物理技术、信息技术、绿色防控为重点,发展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大力推广高效种植模式,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示范,保障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坚持合理布局。根据各县区自然禀赋,通过优化产业布局、优化种植结构、优化品种结构等途径,整乡、整村、整片推动四大特色产业适度规模发展。突出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加快打造区域特色,形成优势布局带,实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
——坚持品牌打造。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三品一标”产品品牌。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头雁”作用,坚持扶优、扶强、扶新、扶特,支持企业做强做优,打造一批龙头企业的知名品牌。
——坚持政府引导。坚持政府在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的引导、政策扶持、规范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打造优势区、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技术水平、强化品牌建设等措施,加快资金、技术向优势产区集中,为基地建设、市场供给、农民增收提供保障。
——坚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需求的决定作用,强化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培育各县区农业四大特色产业中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覆盖面大、增产增收的产业,发展生产、加工、营销体系推进产销衔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完善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在全市形成特色鲜明的农业四大特色产业产区,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的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品质,培育壮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快建成区域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突出的农业主导产业,实现我市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二)阶段目标。到2020年,按照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农业四大产业特色产区基本形成,生产基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高效、安全、优质产品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产业带贫益贫作用全面提升。
(三)产业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四大农业特色产业总面积达到89.4万亩,总产量157万吨。到2022年,力争全市四大特色产业总面积达到101万亩,总产量171万吨,打造过亿蔬、果、药、花产业带,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不断提升农业四大特色产业产值占种植业产值比重。
——蔬菜产业目标。到2020年,蔬菜播种面积力争发展到65万亩,蔬菜和食用菌产量力争达到139万吨,实现产值45亿元。到2022年,蔬菜播种面积力争发展到70万亩,蔬菜和食用菌产量力争达到150万吨,实现产值50亿元。
——水果产业目标。到2020年,水果面积力争发展到18万亩,产量力争达到16万吨,水果产业综合产值达到5亿元。到2022年,水果面积力争发展到20万亩,产量力争达到18万吨,水果产业综合产值达到6亿元。
——中药材产业目标。到2020年,中药材种植面积力争发展到6万亩,产量力争达到2万吨,中药材产业综合产值达到4亿元。到2022年,中药材种植面积力争发展到10万亩,产量力争达到3万吨,中药材产业综合产值达到6亿元。
——花卉苗木产业目标。到2020年,花卉种植面积力争发展到4000亩,花卉综合产值达到2亿元。到2022年,花卉种植面积力争发展到1万亩,花卉综合产值达到5亿元。
四、产业布局
依托我市自然资源和产业资源优势,结合全市农业产业发展现状,重点培育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苗木四大农业特色产业,积极发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特色小镇”,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加快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
(一)蔬菜产业。重点推进“两环一带”建设。“两环”:一是环南昌蔬菜优势产区。以南昌县、新建区为重点,进贤县、安义县、高新区等其他县区同步发展,全面保障全市“菜篮子”蔬菜供应。二是环鄱阳湖特色水生蔬菜产区。以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等地为重点,大力发展莲藕、藕带、茭白等水生蔬菜。“一带”:形成藠头、芦笋、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带,以南昌县、新建区为重点,辐射带动安义县、进贤县、红谷滩新区等县区发展。
(二)水果产业。重点推进“一县、一区、一带”建设。“一县”:即以安义县为重点,整县推进蓝莓、杨梅、翠冠梨、葡萄、枇杷等小水果发展。“一区”:即以进贤北部乡镇为重点,发展猕猴桃、春香柚等特色精品果业产业区。“一带”:即以新建区为重点,南昌县、湾里区等县区为补充,发展葡萄、草莓等休闲采摘带。
(三)中药材产业。重点推进“一中心”建设。“一中心”:即以进贤县为中心,以新建区、湾里区等为补充,重点发展“一年生”、“多年生”、“药食同源”等道地中药材,加快推进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打造中药材产业中心。
(四)花卉苗木产业。重点推进“三园一线”建设。“三园”:以安义县石鼻镇、南昌县幽兰镇、东湖区扬子洲镇东部(待整体规划确定)等为重点,打造三个盆栽花卉苗木产业园,带动其他县区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一线”:以南昌绿谷沿线为重点,依托湾里区罗亭镇、新建区溪霞镇特色小镇建设,将花卉苗木产业与特色小镇打造相结合,打造集生产、休闲、观光花卉为一体的花卉苗木产业线。
五、重点任务
(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
1.持续推进基地建设。坚持“稳存量、扩增量”的原则,重点开展四大特色产业基地设施建设,扩大设施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苗木种植规模。通过引进新品新技术等方式,加快现有的基地提升改造,提高生产效益。在土壤、灌溉、交通便利的地区,加快发展一批新基地,推进大棚、喷滴灌等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水、电、路等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标准化生产,带动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至2022年全市四大特色产业基地设施面积力争发展到15万亩,每个县区建设1-2个四大特色产业高效种植示范基地。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四大特色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坚持专业化种植,加快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建设一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的高质量生产基地。落实产业扶贫,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四大特色产业扶贫覆盖面。至2022年,全市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力争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以上,新增农民合作组织30家以上,百亩以上集中连片作物达到20万亩。
3.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依托省内农业院校、蔬菜科研机构、市农科院等平台和资源,提高四大特色产业良种繁育能力,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化、设施蔬菜、水果避雨栽培、花卉苗木标准生产、绿色高产优质规范栽培等实用技术。加快建立健全四大特色产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分级包装、储藏等标准体系,逐步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动建立质量可追溯系统建设,扩大可追溯蔬菜、水果等产品的覆盖率。发挥富硒土壤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富硒蔬菜、水果、中药材基地。力争2022年全市四大特色产业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认证数量同比增加30%左右。
(二)提升产业加工水平。延伸四大特色产业产业链,提高经济作物加工处理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提高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和农产品入市品级。推动企业生产从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全面提升特色产业加工水平。加强蔬菜、水果产后商品化处理,完善蔬果分级、包装、保鲜等采后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加快发展特色果蔬加工业。到2022年,力争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稳步提高。
(三)完善产业服务体系。积极搞活农产品流通,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改造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传统市场网店,使其功能更加完善,产销关系更加紧密。大力发展“智能农场+中央厨房+冷链物流+缤纷市集+社区门店”等新模式,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逐步形成立足主产区和主销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流转顺畅、竞争有序、高效率、低成本、低损耗的农业四大产业流通体系。加快综合电商平台建设,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一体化。支持发展农产品检测、包装以及仓储保鲜等,加快建设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产业服务平台。
(四)培育产业特色品牌。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同步推进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地方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建设。依托特色产业优势布局,按照县区大品牌、乡镇小品牌的思路,创建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引导企业依据区域公用品牌加快企业自有品牌建设。加大农业品牌认证、推广、保护和延伸等环节的机制体制构建,逐步建立完善的品牌管理体系。以进贤县富硒产业园为重点,着力打造享誉全国的富硒产品品牌;大力发展南昌县芦笋、新建区藠头等优势特色区域品牌;大力培育纯原藕带、老庄主螺丝椒、春晖蓝莓、黄洲香梨、梅庄猕猴桃、金桥葡萄等企业品牌,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积极落实推进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发展摆到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产业扶贫的重要位置,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协调落实政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发改、财政、商务、金融、供销等部门要强化对农业四大特色产业的支持,加强协作,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合力推进四大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市县两级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四大特色产业发展,各县区要加强产业资金管理,统筹使用。对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发展所需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在符合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予以应保尽保。市、县两级城管部门在市政工程用花方面要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支持本地花卉产业发展。对发展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民致富引领工程等政策优先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财政惠农信贷通”等融资担保平台作用,缓解四大产业种植、流通企业的融资难题。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畴,加大对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农业保险力度。
(三)加强服务支撑。充分发挥省、市大专院校、市农科院、农业专家团等技术优势,加快对四大特色产业发展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农业技术进行联合攻关,着力突破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生产生态协调等瓶颈问题。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建立与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农技推广联盟,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技术合作。进一步支持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主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素质提升工程,利用“农村实用人才”、村干部“双带”、“一村一名大学生”等,有针对性培养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发展人才,提升劳动者素质。加快推进产地认证、“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强四大产业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
(四)加强考核管理。将推进农业四大产业发展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市级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完善农业四大产业发展评价指标,结合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对农业四大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各县(区)负责农业四大特色产业项目的实施监管,抓好项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项目实施效果。加强工作责任落实调度和督促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推动农业四大产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把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宣传与品牌农业等宣传活动相结合,唱响南昌特色农业品牌。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媒介,让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家喻户晓,把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汇集到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上来。树立一批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的典型,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推进农业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南昌市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南昌市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3、南昌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4、南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019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南昌市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发展思路
深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把蔬菜产业发展作为民生工程来抓,着力打造蔬菜产业发展“南昌样板”,构建具有省会城市特色的蔬菜供应体系。围绕“扩规模、提质量、保供给、增效益”的工作目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蔬菜生产基地,提高蔬菜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发挥辐射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为契机,稳步提升蔬菜作为“菜篮子”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质量水平和保障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助推蔬菜产业扶贫。力争到2022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发展到70万亩左右,蔬菜和食用菌产量达到150万吨,实现产值50亿元;重要蔬菜自给率达到75%左右,叶类菜自给率达到90%左右,“三品一标”蔬菜产品认证数量增加30%左右,蔬菜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产业布局
(一)环南昌蔬菜优势产业区。重点打造南昌县、新建区两个蔬菜优势产区,进贤县、安义县等其他县区同步发展,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建设高标准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同时提高蔬菜设施水平,建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发展春提前、秋延后设施蔬菜,稳定提高自给能力。
南昌县优势产区:以三江、向塘等五个乡镇为重点的320国道蔬菜区;武阳、塔城等4个乡镇为重点的莲塔线蔬菜区;承接扬子洲镇蔬菜基地产业转移,以南新、塘南等5个乡镇为重点的东外环蔬菜区。
新建区优势产区:以松湖、石岗等乡镇为核心的传统基地;以流湖、溪霞、西山、石埠等8个乡镇为重点的蔬菜产区。
安义产区:恢复鼎湖、黄洲、石鼻等乡镇供应港澳蔬菜产区;以长均、东阳等6乡镇为重点的优质蔬菜产区;以新民等3个乡镇为重点的安义地方名优蔬菜产区;以南昌菜园等为核心的现代蔬菜休闲观光旅游基地。
进贤产区:温圳、罗溪等4个乡镇为重点的320国道蔬菜区,文港、李渡等乡镇为重点的316国道蔬菜产业带;环军山湖沿岸的池溪、钟陵、三里、前坊蔬菜产业带。
(二)环鄱阳湖特色水生蔬菜产区。在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等环鄱阳湖地区,发展莲藕、水芹菜、茭白、荸荠、菱角等水生蔬菜生产,推广莲藕+小龙虾、莲藕+甲鱼等水生蔬菜种养结合新模式。
(三)特色蔬菜产业带。在新建区流湖镇、石埠镇、西山镇等地发展藠头生产;在南昌县武阳镇、塔城乡,新建区石埠镇等地发展芦笋生产;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等地因地制宜发展食用菌生产。
三、重点任务
(一)设施水平提升。重点开展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扩大设施蔬菜种植规模,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蔬菜生产基地,稳定发展以简易钢架塑料大棚和钢架连栋塑料大棚为主的蔬菜供应基地,推进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发展春提前、秋延后设施蔬菜,提高蔬菜产量和淡季供应能力。
(二)产品质量提档。全面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创建“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以品牌引领蔬菜标准化生产,加快蔬菜生产标准体系制定,试点构建质量可追溯系统、产品防伪系统。蔬菜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品一标”蔬菜产品认证数量同比增加30%左右。
(三)储藏能力提高。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蔬菜保鲜、冷藏、冷冻、预冷库等冷链设施,用于合理调控新鲜蔬菜上市时间,保障蔬菜常年供应,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到2022年新增2万吨蔬菜储藏保鲜库。
四、扶持政策
重点支持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主要建设简易钢架塑料大棚、钢架连栋塑料大棚等、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解决良种繁育、栽培技术、储藏保鲜、加工增值等关键难题,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基地内连片30亩以上的蔬菜大棚,以及喷滴灌和冷库设施等进行补助,采取先建设,后补贴的方式,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位,在年度财政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内,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资金。对当年符合条件已获得上级奖补资金的项目,按各级比例扣除奖补资金后,奖补标准未达到市级补贴标准部分优先列入奖补范围。同类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
(一)新(扩)建蔬菜生产设施补助。
1.棚内喷滴灌设施。采用滴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5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采用喷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4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喷灌、滴灌奖补政策不叠加享受。
2.钢架大棚设施。按以下两类大棚分类进行奖补,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设施面积,折算后面积不得大于土地实际面积。
(1)单体标准钢架大棚。新建跨度在6米、脊高2.6米以上,拱管间距不超过1.5米,主要材质、棚膜等符合标准。按设施面积8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2)塑料连栋温室大棚。新建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1.8米,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主要材质、棚膜等主要材质符合标准,开窗、水肥一体化设施,同时具备通风、保温、遮阳、降温等功能。按设施面积16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3.预冷设施。基地新建并正常使用的田头冷库,按40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
4.新建蔬菜采后分拣车间。按实际建成后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二)基础设施扶持。新建蔬菜基地未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优先纳入各县区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按蔬菜基地建设要求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完善土地平整、水、电、路、沟等配套设施。使基础设施达到蔬菜基地生产要求。
(三)“三品一标”补助。鼓励蔬菜生产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对新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奖补。
(四)科技创新政策。依托省内农业院校、省市农科院等平台和资源,积极选育推广适宜本地的蔬菜良种。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素质提升工程,加快蔬菜先进实用栽培技术推广应用。
(五)金融扶持政策。对发展蔬菜产业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全力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等政策落实。
(六)土地扶持政策。支持蔬菜生产企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对一些规模比较大的蔬菜生产企业,本着从实际出发、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布局,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七)蔬菜生产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村的蔬菜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可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扶贫取得实效。
(八)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标准化高效蔬菜种植示范基地等奖补按“一事一议”原则拟定扶持政策。
五、工作安排
2019年至2020年重点提升设施化水平。开展优势产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扩大设施蔬菜种植规模,带动蔬菜生产能力提升、品质提高。蔬菜播种面积力争发展到65万亩,蔬菜和食用菌产量力争达到139万吨,改善蔬菜季节性供应不平衡的现状,保障“菜篮子”供应。
2021年至2022年重点优化产品结构。开展优势产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加快蔬菜生产规程、质量标准、分级包装、储藏等标准体系制定,试点构建质量可追溯系统、产品防伪系统。蔬菜播种面积力争发展到70万亩,蔬菜和食用菌产量力争达到150万吨,“三品一标”蔬菜产品认证数量同比增加20%。
附件2
南昌市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发展思路
以“特色突出、多果并举、名优荟萃”的果业发展局面为目标,依托南昌市作为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在稳定现有果树面积的基础上,大宗水果规模化发展,特色水果精品化发展,扩大蓝莓、猕猴桃、葡萄、早熟梨、火龙果等特色果业规模。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标准化水果基地建设;加快水果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建设,做大做强一批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优势果业产品和产业区,使我市的果业生产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之一。力争2022年全市果业面积发展到20万亩,产量达到18万吨,综合产值达6亿元;三品一标果园面积达60%,优质果品率达80%以上。
二、产业布局
(一)安义特色果业县。安义县按照“都市现代特色果业县”的定位,整县推进特色水果产业发展,扩大蓝莓、猕猴桃、葡萄、早熟梨、火龙果等特色小果业规模,推行果园标准化生产,形成“一中心、二区、三园、四特色”的发展布局,实现安义县特色优势明显、多种水果并存,“季季有果收、月月有果卖”的目标。
一中心:在新民乡建立50亩左右的安义优良果树苗木繁育中心,每年提供优质苗木20-50万株。
二区:一是新民乡高效水果种植示范区,以罗丰火龙果和乌溪葡萄基地为核心,带动发展枇杷、杨梅等水果种植。二是西山沿线以乔乐乡花果山和长均果园为核心,建成猕猴桃种植为主的水果示范区,带动石鼻等5个乡镇种植柑桔、桃、葡萄等水果。
三园:通过东阳蓝莓现代栽培园、长埠古村采摘观光园、黄洲香梨高效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东阳、长埠、黄洲等3个乡镇的特色水果提质扩面。
四特色:把新民乡建成全市最大的杨梅、枇杷等特色水果基地;鼎湖镇、龙津镇发展成草莓、樱桃、火龙果等设施水果栽培镇;乔乐石湖村打造成特色猕猴桃种植村;依托现有资源,新建一批以水果采摘等为一体的特色休闲山庄。
(二)进贤县特色水果区:一是优质柑橘产区,以七里乡、前坊镇、南台乡等7个乡镇重点发展以春香柚、红美人为主要品种的优质柑橘产区。二是猕猴桃等特色水果产区,以梅庄万亩标准化猕猴桃基地为核心,带动辐射周边乡镇发展。
(三)新建区水果产业带:以新建区金桥乡葡萄基地为核心,辐射周边,打造我市优质、高效、现代水果示范基地。带动其他乡镇发展火龙果、百香果、猕猴桃、草莓等特色水果。
(四)休闲观光采摘水果产业带。形成以湾里区梅岭、罗亭,新建区溪霞,南昌县黄马、南新、幽兰,安义县新民、乔乐、黄洲,进贤县张公等乡镇为主的休闲观光采摘果业产业带,带动其他农业产业的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标准化水果基地建设。按高标准设计、高起点建设的要求,实现规模化、良种化、标准化、生态化的目标,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推广实用新技术,实现标准化栽培、规范化管理,提高产量、改良品种、改善品质、增加效益。
(二)高效设施特色水果基地建设。扩大蓝莓、猕猴桃、葡萄、火龙果、草莓等高效设施特色水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设施特色水果,规范管理,实现设施化、高效化、特色化、生态化目标。
(三)规模水果基地标准化改造提升。对现有的规模以上水果基地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和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品种更新、高位嫁接,提高水果产业效益。至2022年优化和改造老果园2万亩。
(四)水果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鼓励各县区开展水果新品种选育,新建果树良种繁育基地,向生产者提供适合种植的新品种优质果苗。
(五)加工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水果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扶持企业建立冷藏保鲜设施,鼓励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大力支持水果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综合效益。
(六)品牌培育建设。落实水果品牌发展战略,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宣传推介,扶持和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地方区域品牌和水果产品品牌,将各县区的特色水果打造成享誉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水果品牌。
四、扶持政策
重点支持新建标准水果基地、新建高效设施水果基地、现有水果基地标准化提升等。对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标准水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高效设施特色水果基地,提升改造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现有水果基地,采取先建设,后补贴的方式,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位,在年度财政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内,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资金。对当年符合条件已获得上级奖补资金的项目,按各级比例扣除奖补资金后,奖补标准未达到市级补贴标准部分优先列入奖补范围。同类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下列(一)新建标准水果基地建设和(二)高效设施水果基地设施建设两项奖补不予重复补助。
(一)新建标准水果基地建设。引进适合本地栽种的果类,采取高标准建园,且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新水果基地,精细化管理,苗木成活率85%以上,每亩补助800元。
(二)高效设施水果基地设施建设。支持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高效设施水果基地。
1.新建钢架大棚、避雨和水平设施补助
(1)钢架大棚设施。按以下两类大棚分类进行奖补,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设施面积,折算后面积不得大于土地实际面积。
①单体标准钢架大棚。新建跨度在6米、脊高2.6米以上,拱管间距不超过1.5米,主要材质、棚膜等符合标准。按设施面积8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②塑料连栋温室大棚。新建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1.8米,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主要材质、棚膜等主要材质符合标准,开窗、水肥一体化设施,同时具备通风、保温、遮阳、降温等功能。按设施面积16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③棚内喷滴灌设施。采用滴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5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采用喷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4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喷灌、滴灌奖补政策不叠加享受。
(2)水平或避雨栽培设施。猕猴桃、樱桃、葡萄等水果的水平或拱形架设施,水泥柱+钢结构棚架,按15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2.预冷设施。基地新建并正常使用的田头冷库,按40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
3.新建水果采后分拣车间。按实际建成后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三)水果基地标准化改造提升。现有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水果基地标准化改造,进行品种更新、高接换种,更新或嫁接成活率85%以上,按1000元/亩进行提升改造补助。
(四)基础设施扶持。新建水果基地未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优先纳入各县区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水果基地建设要求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完善土地平整、水、电、路、沟等配套设施。使基础设施达到水果基地生产要求。
(五)“三品一标”补助。鼓励水果生产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对新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奖补。
(六)科技创新政策。依托省内农业院校、省市农科院等平台和资源,积极选育推广适宜本地的水果良种。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素质提升工程,加快水果先进实用栽培技术推广应用。
(七)金融扶持政策。对发展水果产业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全力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等政策落实。
(八)土地扶持政策。支持水果生产企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对一些规模比较大的水果生产企业,本着从实际出发、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布局,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九)水果生产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村的水果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可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扶贫取得实效。
(十)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标准化高效水果种植示范基地、其他等补助按“一事一议”原则拟定扶持政策。
五、工作安排
2019年-2020年扩大种植规模。重点扩大优质柑橘类、蓝莓、猕猴桃、葡萄、早熟梨、火龙果、草莓等特色水果种植规模,加大新果园建设力度,提升我市水果品质和生产效益,全市水果种植面积力争达到18万亩,产量力争达到16万吨。
2021年-2022年提升品牌效益。持续推进果园技术改造进程,推广标准化生产、绿色生产,推行机械化种植,探索新型种植模式,推进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培育一批在省市以及全国叫得响的特色果业品牌,全市果业种植面积力争达到20万亩,产量力争达到18万吨。
附件3
南昌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发展思路
为落实中医药强省战略,做强做优我市中药材产业,推动热敏灸产业发展,按照“龙头带动、规模发展、提高品质”的思路,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符合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要求的中药材标准种植基地;提升中药材品质,打造道地中药材品牌,推行中药材订单生产,全面提升我市中药材综合生产能力。与我市地理优势、产业扶贫、绿色崛起相结合,到2022年,力争我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总产量达到3万吨,中药材产业综合产值力争达到6亿元。
二、产业布局
(一)中药材重点产区
以进贤县为重点,兼顾新建区、湾里区等同步发展,开展标准化基地建设。进贤县以南台乡、钟陵乡、三里乡、民和镇、张公镇、罗溪镇等乡镇为重点,发展黄栀子、吴茱萸、枳壳、白术、旱半夏等旱地中药材。以三阳集乡、前坊镇、二塘乡、池溪乡等滨湖乡镇为重点发展芡实种植。以泉岭、架桥、温圳、罗溪等乡镇为重点,发展菊花、金银花等药食同源品种。新建区以乐化镇为重点发展龙脑樟等品种。
(二)一年生、多年生重点品种
重点品种:车前子、黄栀子、泽泻、覆盆子、枳壳、元胡、吴茱萸、白花蛇舌草、麦冬、太子参、夏天无、蔓荆子、夏枯草、玉竹、香薷、前胡、桔梗、半夏、白术、龙脑樟、白芷、天冬、黄精、艾草、草珊瑚、勾藤、七叶一枝花、金樱子、粉防已、何首乌、射干、补骨脂、金线莲、芡实、葛、铁皮石斛等。
三、重点任务
(一)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加快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集中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示范带动强,符合规模种植、标准生产、组织经营、安全保障要求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全面提升我市中药材生产种植能力。力争到2022年中药材种植基地达10万亩。
(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大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支持有能力的生产主体从事种苗生产,鼓励选育抗病虫害、优质高产的中药材重点品种,保证中药材质量可靠、特色明显。
(三)种植标准制定与推广。支持中药材种植技术标准制定,从基地选址、种苗选择、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到采收、炮制、储存,各个环节上进行标准化生产,保障药材质量。
(四)订单生产与加工升级。以企业、合作社为主体,引进现代化中药材干燥、加工、炮制设备,形成“公司+基地+农户”为主的组织形式,倡导与制药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行产销对接、订单种植。
四、扶持政策
本着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对种植基地建设进行支持。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基地,采取先建设,后补贴的方式,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位,在年度财政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内,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资金。对当年符合条件已获得上级奖补资金的项目,按各级比例扣除奖补资金后,奖补标准未达到市级补贴标准部分优先列入奖补范围。同类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
(一)新建中药材种植基地补助。新建药食同源中药材基地每亩补助100元,一年生中药材基地每亩补助400元,多年生中药材基地每亩补助800元。种植密度和成活率符合行业标准,同一地块一年生、多年生、药食同源等品种套种,不重复享受补助。补助资金用于中药材种苗补贴、整地、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科技创新政策。依托省内农业院校、省市农科院等平台和资源,积极选育推广中药材良种。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先进实用中药材栽培技术推广应用。
(三)金融扶持政策。对发展中药材产业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全力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等政策落实。
(四)土地扶持政策。支持中药材生产企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对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中药材生产企业,本着从实际出发、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布局,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五)中药材生产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村的中药材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可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中药材产业扶贫取得实效。
(六)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其他等补助按“一事一议”原则拟定扶持政策。
五、工作安排
2019年至2020年扩大种植规模。重点开展旱地中药材、特色中药材及药食同源中药材等基地建设,通过扩大种植规模,实现标准化种植,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力争达到6万亩,产量力争达到2万吨。
2021年至2022年提升药材品质。重点开展中药材科技创新、标准制定、良种繁育、加工能力提升,进一步提升中药材品质,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具有省会特色的现代化中药材加工中心。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力争达到10万亩,产量力争达到3万吨。
附件4
南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发展思路
依托南昌市花卉苗木需求区域优势,调整和优化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布局,在稳定现有花卉苗木种植规模基础上,以扩大盆栽草花生产规模为工作重点,大力发展特色花卉苗木生产,打造花卉特色小镇,把花卉苗木产业打造成我市农业发展的新亮点、农民增收的新来源。到2022年,花卉苗木种植总面积力争达到1万亩,花卉苗木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亿元。
二、产业布局
(一)花卉苗木产业园。形成以安义县石鼻镇、南昌县幽兰镇、东湖区扬子洲镇东部等三个特色盆栽花卉苗木产业园,带动其他县区花卉苗木产业同步发展。
(二)花卉特色小镇。将花卉产业发展与特色小镇建设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花卉产业,形成南昌绿谷沿线的湾里区罗亭镇、新建区溪霞镇的花卉特色小镇,打造集生产、休闲、观光花卉为一体的花卉产业,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花卉苗木种植基地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具有一定区域规模,带动示范力强,符合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组织化经营的花卉苗木种植产业园。到2022年我市盆栽花卉的面积力争达到1万亩。
(二)加快优化花卉品种。推广花卉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提高花卉苗木生产水平和能力,引导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化花卉苗木生产品种和结构,提高花卉苗木市场竞争力。加快建立花卉苗木生产行业标准,和市政工程用花采购标准相衔接,规范生产标准,推广基质栽培,保护耕地质量。
(三)加快花卉特色小镇建设。因地制宜,因花成业,结合花卉产业,丰富花卉品种,提高产业档次,将花卉产业发展和农业特色小镇打造结合,着力建设花卉特色小镇。
四、扶持政策
重点支持新建标准花卉苗木基地、花卉苗木种植基地设施建设,生产设施主要建设简易钢架塑料大棚、钢架连栋塑料大棚等,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花卉基地建设采取先建设,后补贴的方式,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单位,在年度财政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内,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资金。对当年符合条件已获得上级奖补资金的项目,按各级比例扣除奖补资金后,奖补标准未达到市级补贴标准部分优先列入奖补范围。同类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各级财政资金扶持。下列(一)新建标准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和(二)新建花卉苗木基地生产设施补助两项奖补不予重复补助。
(一)新建标准花卉苗木基地建设。新建高标准花卉苗木生产基地,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生长好,精细化管理,推行地膜覆盖和基质栽培,每亩补助3000元。
(二)新建花卉苗木基地生产设施补助。分两类大棚按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分别进行测算设施面积,折算后面积不得大于土地实际面积。
1.单体标准钢架大棚。新建跨度在6米、脊高2.6米以上,拱管间距不超过1.5米,主要材质、棚膜等符合标准。按设施面积8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2.塑料连栋温室大棚。新建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1.8米,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主要材质、棚膜等主要材质符合标准,开窗、水肥一体化设施,同时具备通风、保温、遮阳、降温等功能。按设施面积16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3.棚内喷滴灌设施。采用滴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5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采用喷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4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喷灌、滴灌奖补政策不叠加享受。
(三)基础设施扶持。新建花卉苗木基地未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优先纳入各县区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按花卉苗木基地建设要求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完善土地平整、水、电、路、沟等配套设施。使基础设施达到花卉苗木基地生产要求。
(四)科技创新政策。依托省内农业院校、省市农科院等平台和资源,积极选育推广花卉苗木良种。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素质提升工程,加快花卉苗木先进实用栽培技术推广应用。
(五)金融扶持政策。对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全力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等政策落实。
(六)产销扶持政策。市、县两级城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探索将市政工程用花采购标准和生产标准相衔接,把采购标准作为种植标准之一,支持本地盆栽时令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采取工程招投标方式、政府采购方式、小额零星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采购花卉苗木。
(七)土地扶持政策。支持花卉苗木生产企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对一些规模比较大的花卉苗木生产企业,本着从实际出发、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布局,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八)花卉苗木生产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村的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可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扶贫取得实效。
(九)花卉特色小镇的建设、其他补助等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拟定扶持政策。
五、工作安排
2019年至2020年扩大产业规模。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和科学化管理的要求,大力扶持花卉苗木龙头企业,积极引导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总体规模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全市花卉种植面积力争达到4000亩。
2021年至2022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开展标准化花卉苗木基地建设,提高花卉苗木种植水平,带动高标准名优特色花卉苗木生产,提升花卉苗木产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特色鲜明的花卉苗木产业园和花卉特色小镇发展格局。全市花卉种植面积力争达到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