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昌县防止耕地抛荒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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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办发〔2019〕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防止耕地抛荒,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确保全年粮食生产稳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南昌县防止耕地抛荒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南昌县防止耕地抛荒积极发展粮食生产
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防止耕地抛荒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9〕4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防止耕地抛荒,积极发展粮食生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耕地不抛荒,大力提高耕地质量,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坚持绿色优质导向,进一步巩固产粮大县地位,不断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供给。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口粮为主。始终坚持优势区域种植优质品种的原则,对于灌溉条件和水源较好区域,不遗余力种植水稻,确保宜种尽种;对于易旱易涝区域,或已出现因灌溉不便、水源不足而抛荒的耕地,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再生稻、节水抗旱水稻、玉米或红薯等粮食作物,作为水稻生产的有效补充。
(二)坚持规模推进。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乡镇、村组,针对已出现抛荒的耕地,或今年没有种植计划的耕地,规范有序开展耕地集中流转,或以代耕代种形式,将分散的耕地统一发包到大户种植,形成规模种植效益。
(三)坚持订单种植。加强产销衔接,以销定产,确保能种能收。选择优质高产品种,组织种植户与加工企业对接,推进订单种植和收购。对未与加工企业签订订单的节水抗旱水稻种植户,提前做好与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对接,在启动托市收购后,确保节水抗旱水稻按政策价格敞开收购。
(四)坚持农民自愿。始终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通过降低耕地田租、产销对接、适当扶持等方式,提高粮食种植效益。探索建立防止耕地抛荒的政策框架,激发农民发展粮食的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一)面积目标:全县力争中晚稻播种面积99万亩以上。秋粮旱地扩种面积7000亩以上。
(二)产量目标:中晚稻总产达11亿斤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全力以赴稳定和扩大中晚稻及秋粮播种面积。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和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秋粮生产确保全年粮食生产稳定的通知》(赣府厅明〔2019〕50号)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防止耕地抛荒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9〕42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把扩种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着力扩大中晚稻播种面积和秋粮(如节水抗旱稻、再生稻、玉米、红薯等)种植面积。中晚稻是全年粮食生产的大头,产量占全年粮食总产64%左右。各地要把扩大中晚稻面积作为抓好秋粮生产的主攻点,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耕地资源,不遗余力地扩大中晚稻种植,对于一些因各种原因暂时抛荒的农田,要积极鼓励种粮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流转或托管,真正做到宜种尽种,确保全县中晚稻播种面积稳定在99万亩以上。同时要全面落实省里下达我县的秋粮扩种任务。针对今年早稻面积减幅较大,仅靠稳定扩大中晚稻面积还难以确保全年总产,因此必须扩面增粮。对此,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和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可用耕地资源和当前季节条件,研究制定防止耕地抛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和奖补措施,扩大节水抗旱稻、再生稻、玉米和红薯等秋粮作物种植面积,确保不出现耕地抛荒现象,顺利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各地也要加大资金投入,出台配套的奖补办法,合力推动“两扩一提一防”任务的落实。
(二)全程推动科技增产和防治病虫害工作。当前,早稻正在抽穗扬花,是产量形成的决定时期。各地要会同县农业部门迅速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服务,确保稳产增产技术到户到田,精心抓好肥水调控和病虫害管理,保穗争粒,力争早稻单产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提高5公斤以上。要加快推广一批优质高产、适宜机械化的晚稻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绿色高效集成技术,充分发挥品种的增产优势和技术的增产潜力,力争中晚稻产量创新高。要针对节水抗旱稻、玉米和红薯等秋粮作物特点,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技术要点,确保秋粮扩种稳产高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农业气象年景中等偏差。特别是6月6日以来,我县部分地区出现集中强降雨,农业和粮食生产遭受一定影响。下半年,遭遇集中强降雨、伏秋高温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概率较大,天气条件不容乐观。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进一步加强灾情监测预报预警,及早制定应对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尽量避免或减轻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要加强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信息,分区域分作物制定防控技术方案,适时开展应急防治,坚决遏制病虫暴发流行,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
(三)全面启动惠农政策进万家行动。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和县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广度,采取广大农户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动员,把现行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水稻政策性保险等各类强农惠农政策送到农户手中。要及时全面落实好稻谷补贴政策、水稻政策性保险以及最低收购价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要切实把补贴政策用足用好,按照《南昌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一批规模流转土地或托管土地的特别是主要以水稻种植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结合其他优秀种粮大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助力带动广大农户的种粮积极性。
(四)全方位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县农业部门和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切实把防止耕地抛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执法监管力度,认真排查整治农资市场,规范农资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相关行政单位要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等现象,严肃查处耕地连续抛荒两年以上违法行为,切实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不防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和县农业农村局要聚焦重农稳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一号文件精神,把防止耕地抛荒积极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时研判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不出现耕地抛荒现象。
(二)强化资金保障。及时落实省里出台的扶持防止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对扩种再生稻、节水抗旱水稻、红薯和玉米等进行适当补贴。县财政相应安排配套资金,加大对解决抛荒耕问题和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的扶持力度。
(三)加强技术指导。成立防止耕地抛荒积极发展粮食生产技术专家组,由县植保站、土肥站、粮油站等相关单位技术人员组成,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抓好技术到户到田,依靠科技提高单产水平。
(四)扣紧时间节点。6月25日前,完成中晚稻播种面积和节水抗旱水稻、玉米、红薯、再生稻等播种面积的落实;7-9月,开展田间技术指导,加强田间管理,确保稳产高产;9-11月份,开展面积和产量调查;11月,进行总结评估。
(五)加强督导和考核。县直相关部门要组成督导组及时开展防止耕地抛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督查,将防止耕地抛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防止耕地抛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主体责任。尤其是要按照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进一步突出2019年粮食面积、产量考核,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的硬约束;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提高各地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印发